《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计划》)的发布,令人倍感振奋。作为一名在黄梅戏舞台上耕耘了数十载、带领“再芬黄梅”走过20年改革发展期的戏剧工作者,我深感这份《计划》来得正当其时。通读《计划》后,最触动我的是字里行间对“人”的尊重与托举——尤其是第13条至16条关于人才培养的系统设计,精准切中戏曲传承的命脉。
首先,《计划》遵循了艺术人才的成长规律,确立了“长期培养”的制度逻辑。第13条“实施优秀青年戏剧人才成长计划”,通过整合中央宣传文化单位高层次人才研修班、国家文化英才工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等国家级平台资源,为人才的成长构建起强有力的资源支撑。强调“支持青年戏剧人才在重要文艺活动和戏剧实践中担纲主力”,鼓励年轻人参与重大创作演出任务,以实践成效为评价标尺,在国家层面推动人才在高规格平台中成长成才。第15条强调“持续开展‘名家传戏’工作”。作为文艺院团,我们要充分依靠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更要从自身做起,将政策理念和制度逻辑运用到日常工作中。早在2010年,再芬黄梅青年团成立,我们也为其制定了一系列长远的、行之有效的培养规划。从强化训练到主演大戏,从举办个人专场演出到践行“人人当主演”理念,一步一脚印,一步一台阶。我们打破论资排辈旧习,从我做起,主动“让台”,把舞台交给青年,构建老、中、青、少四代人才梯队。在2025年举办的再芬黄梅“二十周年·二十台戏”剧目展演中,16台大戏均由青年演员担纲主演。这种“传帮带”是《计划》所倡导的守正创新在人才层面的生动践行。
其次,《计划》强化了本土化支撑的政策导向。第14条明确要求“鼓励优先使用本土人才承担本地重要创作任务”,将“防止因人才断档而导致剧种消亡”写入《计划》。这一表述极具现实紧迫性与历史责任感。它意味着政策不仅关注高端人才引进,也聚焦于当地人才扎根;不仅重视个体成长,也强调群体传承。同时,提出“在文艺评奖和艺术基金评审等项目中,关注使用本土创作人才的优秀作品”,对本土人才形成正向引导,提升了地方戏曲从业者的获得感、认同感。对于文艺院团来说,创作团队是“发动机”,如果一味依靠“外援”,不仅会增加创作经费,更会因为地域特性、剧种特性等方面的差异,极大地增加沟通成本和时间成本,从而导致创作效率低下,创作质量亦不尽如人意。因此,院团只有培养成熟的本土自主创作团队,“发动机”才能高效地为院团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第三,《计划》体现了“分类分层”的治理智慧。第16条“加强和改进戏剧教育”,分别指向院校学科建设、校团联合培养、在职人员进修三个路径,兼顾理论教学与舞台实践。目前,我们与安庆师范大学黄梅剧艺术学院全面展开了深度的校企合作,共建戏曲文科实验室。在新的模式下,将实践融入教学,通过艺术理念、艺术管理的输出和文科戏曲实验室、舞台、舞美、师资等软硬件资源互通互享,构建起校企人才大循环体系。同时,若干名院团导演、灯光、化妆等创作人员已经完成或即将赴上海戏剧学院进修,以期更好地服务院团。
尤为关键的是,《计划》突破传统人才观,将管理、营销、评论等人才纳入培养范畴,并支持基层院团管理人员赴先进院团“跟团学习”。这标志着政策已从单一艺术维度拓展至涵盖创作、生产、传播、推广、研究、管理的多维度视野,为构建良性戏剧生态提供了全面支撑。文艺院团更应紧跟时代,细分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支撑性人才的培养,重视新媒体、科技和人工智能在传播上的结合运用。
最后,《计划》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第23条专门提出“培养青少年戏剧观众”,要求“创演符合青少年心理特点和审美习惯的优秀剧目”,并将“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纳入制度安排。这深刻揭示不仅戏剧人才要传承,观众也要传承,人才培养不能脱离观众培育,二者统一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导向之中。文艺院团要将如何吸引年轻观众走进剧场作为重要课题,从故事演绎、舞台呈现、审美表达、传播手段等各方面与时俱进,让人才成长与观众培育协同共进。
《计划》是一份蓝图,更是一份嘱托,它为我们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更坚实的政策依托和更清晰的前进方向。作为一线实践者,我们应学深悟透,认真贯彻落实,让政策扶持真正转化为人才辈出、佳作涌现的生动现实。
*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剧协副主席、安徽省文联副主席、安徽省剧协主席、安徽再芬黄梅艺术剧院院长。
来源:中国艺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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