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纵横

让文学照亮时代与现实

时间:2018/03/30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人民是文艺创作的源头活水,一旦离开人民,文艺就会变成无根的浮萍、无病的呻吟、无魂的躯壳。”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诠释了文艺创作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为文学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又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纲挈领地指出:“社会主义文艺是人民的文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造。”这无疑又为未来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纲领和行动指南。站在新起点,面向新时代,如何正确认识文学的人民属性,明确“人民文学”的时代意义和现实价值,建构文学创作中的“人民叙事”之维,是摆在当下作家面前的重大课题。
         文学源于人民,故文学当“为民而写”。文学为谁而写,关系到作家的良知与责任,决定着作品的趣味与品格。为民而写,和之者众;为己而写,和之者寡。单纯流连于个人的喜好,而放弃为民、载道之职责,其言其辞,只是自娱自乐的文字游戏、自怨自艾的情绪宣泄,格局尚且狭小逼仄,遑论使命担当。更何况,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文学要反映好人民心声,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向,这是党对文学工作者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决定文学事业前途命运的关键所在。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当文学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时,文学之树才会枝繁叶茂;反之,当文学作品脱离和违背人民时,文学之树就会枯萎凋零。
         人民需要文学,故文学应“为事而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党和国家在新的时代所面临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作为党的文艺工作者,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是物质层面的需要,还有精神层面、文化层面的需要。因此,把握时代精神,坚定文化自信,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塑造好具有人民性、时代性、典型性的文学形象,是当代作家的历史使命和现实责任。“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必然要求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只有充分了解当代社会现实,从生活和人民中汲取智慧,自觉地将文学理想融入党和人民事业之中,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学创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文学作品才会激发出向上向善的力量,起到反映时代呼声、展现人民奋斗、振奋民族精神、陶冶高尚情操的作用。
         人民是伟大时代的缔造者,故文学须“为时而著”。人民群众是时代的“剧中人”,也是时代的“剧作者”,文学作为时代前进的号角,作为反映时代风貌的一面镜子,自然离不开时代的主人翁——人民。“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对于当代作家而言,“为时而著”意味着自己对时代、对人民的一种深度关注,对改造社会、促进社会进步的一种责任和使命。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作品,“高原”之上期待诞生“高峰”之作。当代作家只有在人民的时代创造中进行艺术实践,为人民抒写,为时代放歌,才能真正创作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无愧于时代、不负于人民的传世之作。
         人民不是抽象的符号概念,而是一个个具体鲜活的人,故文学创作中的“人民叙事”要在整体性和个体性两个维度上展开,努力实现“人的文学”与“人民文学”、宏大叙事与个体叙事的有机统一。就人民文学自身发展规律和基本运行机制而言,整体性叙事与个体性叙事始终处在彼此共生、相互促进的状态之中,离开了个性的宏大叙事与丧失了共性的个体叙事,都会使文学创作失去内在的动力和具体的方向。有鉴于此,当代作家需要在文学的整体性和个体性两个层面上加强现实题材创作,写出更多有血肉、有情感、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有梦想的精品力作。

 

来源:《文艺报》2018年3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