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24
各市文联,省直有关单位、各大学: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7号)要求,现就我省2025年度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范围内从事文学创作(含新文艺群体)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2025年度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

       (一)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市级人社部门审核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11月4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线下接收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线上申请评审程序

       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业绩资料(在“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市属及以下单位逐级审核通过后,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省直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资历、业绩、论文、继续教育、年度考核、诚信承诺书等申报材料。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具体要求可在系统“填报说明”栏内自行查阅。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2.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为打码隐去申报人关键敏感信息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业绩材料扫描件。所有业绩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3.申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获奖情况等材料,必须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网上申报时可以按重要性排序填报。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需经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后上传。著作论文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前4页等,每篇著作论文一个文档。对篇幅较长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可另报送纸质材料。

       4.继续教育情况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学时验证部门根据要求验证、加盖印章、注明验证日期。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待评审通过后,申报人员从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后,交本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6.破格申报职称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从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业绩材料线下报送。

       三、申报条件  

       (一)文学创作二级

       1.必备条件。(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受聘三级文学创作职务五年以上;(3)继续教育年均90学时;(4)取得三级文学创作职称后,在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文学著作两部,或在省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文学著作三部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专业文学刊物和省级以上报刊累计发表文学作品60万字以上。

       2.破格条件。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要求的,创作业绩突出,发表作品80万字以上,且在全国性报刊上有其作品专评,作品和社会影响较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予以破格评审:(1)有一部或一篇个人独立创作的作品获中国作家协会颁发的全国性文学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文学奖(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必须是主要执笔人);(2)有一部个人文学作品的外文译本在国外正式出版;(3)有一篇文学作品被选入大、中、小学教材;(4)有一部或一篇文学作品被改编为电影正式公映,或改编为电视剧在省以上电视台播出,或被改编、移植为大型戏剧,并由省级以上艺术团体正式演出。

       (二)文学创作三级

       1.必备条件。(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受聘四级文学创作职务五年以上;(3)继续教育年均90学时;(4)取得四级文学创作职称后,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一本文学著作,或在地市级以上专业文学刊物及省以上报刊累计发表文学作品20万字以上。

       2.破格条件。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要求的,出版或累计发表作品40万字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予以破格评审:(1)在国家级报刊、省级以上专业文学刊物和社会团体举办的文学评奖活动中,有一篇个人独立创作的文学作品获奖;(2)有一篇文学作品在国家级报刊被专题评介,或两篇文学作品在省级报刊被专题评介;(3)有一篇文学作品被全国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报刊选载。

       (三)文学创作四级

       必备条件。(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继续教育年均90学时;(3)在地市级以上专业文学刊物或省以上报刊发表第一篇文学作品算起,从事文学创作三年以上;(4)在地市级以上专业文学刊物及省级以上报刊累计发表文学作品10万字以上。

       四、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人须认真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消,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2.申报人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文学创作专业的,应当先进行转评。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凡需转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说明转岗原因,经主管部门初审、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报省文学创作专业高评会评审。

       3.破格申报职称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从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业绩材料线下报送。凡破格申报副高级文学创作职称的,须经省文学创作专业高评会受理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评审会议进行评审。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上传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资格核准表》(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事业单位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继续教育学习及学时认定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函〔2025〕278号)mailto:https://hrss.ah.gov.cn/zxzx/gsgg/80770621.html和《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mailto:https://hrss.ah.gov.cn/public/6595721/80769851.html要求执行。

       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90学时即可(其中公需科目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

       6.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其中,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7.无主管部门的“文艺两新”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原则上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文联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呈报。

       8.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联系人:省文联组联处 解晓雯

       电  话:0551-62888277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168号同济大厦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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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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