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权简介
在我国,著作权即版权(copyright),是指作者(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其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其符号为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1.人身权4项: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财产权13项: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著作权归属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上述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职务作品,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除上述情形以外其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三、什么作品可以登记?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四、作品登记的作用
1.作为初证,帮助持有者在诉讼中起到减轻举证责任的作用;
2.有利于作品的许可、传播、转让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3.对于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和企业创新起到促进作用;
4.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必要条件。
注:按照作品登记属地管理原则,在我省办理作品登记的个人其户口必须在安徽省内、公司或其他组织的注册地必须在安徽省内。
五、如何申请作品登记?
根据国家版权局有关要求作品登记办结时限为30天,目前安徽省不收取费用。
安徽省作品登记实现“一次不跑”,实行全流程无纸化操作。
著作权人可登录网址http:/39.105.25.11/进行身份注册并按要求在线填报即可,推荐自行下载使用电子证书,便捷环保。也可通过“安徽版权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作品
六、著作权登记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表;
2.权利保证书;
3.个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
5.作品一式两份;
6.其他著作权人认为须提交的材料。
注:按照作品登记属地管理原则,在我省办理作品登记的个人其户口必须在安徽省内、公司或其他组织的注册地必须在安徽省内。
七、著作权的保护期
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美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刺绣、家具、剪纸、陶瓷制品、图案设计等,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作品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即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