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06
各市文联、省直管县文联,省直有关单位,各大学: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2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省2021年度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省从事文学创作(含新文艺群体)均可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报送材料
    (一)申报材料范围
    1.报送材料时应出具县以上人社部门的委托评审函。
    2.申报人员须填写《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2),破格申报者应在该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另行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3),按相关规定程序报批。
    3.《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2)申报高级职称一式四份、中级职称一式三份。内容打印或用钢笔填写,要求全面具体,字迹端正清晰,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4.填报《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4)一式20份。
    5.填报《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附件7)、《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8)。
    6.本人《业务自传》(2500字左右)1份。业务自传必须如实反映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专业成果、社会经济效益等;并需推荐单位确认盖章。
    7.提供有效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成果鉴定及其他材料,证书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核后原件退回。
    8.任现职以来的代表性论文或著作原件,并附内容提要。论文、论著必须正式公开发表在“CN”、“ISSN”等刊号的学术性刊物上(学术刊物指正刊,不包括副刊、增刊,论文集、报纸等),由本人独自撰写或为第一撰写人,且内容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9.提交两张二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按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交纳评审费。
 
    (二)申报材料顺序
    申报资料统一规格,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申报   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5.学历、学位证书;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
    8.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9.业务自传;
    10.获奖证书;
    11.著作论文(复印件按出版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12.单位公示证明;
    1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通知及相关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ahwl.org.cn/
 
    三、申报条件  
    (一)文学创作二级
    1.必备条件。(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受聘三级文学创作职务五年以上;(3)继续教育年均90学时;(4)取得三级文学创作职称后,在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文学著作两部,或在省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文学著作三部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专业文学刊物和省级以上报刊累计发表文学作品60万字以上。
    2.破格条件。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要求的,创作业绩突出,发表作品80万字以上,且在全国性报刊上有其作品专评,作品和社会影响较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予以破格评审:(1)有一部或一篇个人独立创作的作品获中国作家协会颁发的全国性文学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文学奖(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必须是主要执笔人);(2)有一部个人文学作品的外文译本在国外正式出版;(3)有一篇文学作品被选入大、中、小学教材;(4)有一部或一篇文学作品被改编为电影正式公映,或改编为电视剧在省以上电视台播出,或被改编、移植为大型戏剧,并由省级以上艺术团体正式演出。
 
    (二)文学创作三级
    1.必备条件。(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受聘四级文学创作职务五年以上;(3)继续教育年均90学时;(4)取得四级文学创作职称后,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一本文学著作,或在地市级以上专业文学刊物及省以上报刊累计发表文学作品20万字以上。
    2.破格条件。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要求的,出版或累计发表作品40万字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予以破格评审:(1)在国家级报刊、省级以上专业文学刊物和社会团体举办的文学评奖活动中,有一篇个人独立创作的文学作品获奖;(2)有一篇文学作品在国家级报刊被专题评介,或两篇文学作品在省级报刊被专题评介;(3)有一篇文学作品被全国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报刊选载。
 
    (三)文学创作四级
    必备条件。(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继续教育年均90学时;(3)在地市级以上专业文学刊物或省以上报刊发表第一篇文学作品算起,从事文学创作三年以上;(4)在地市级以上专业文学刊物及省级以上报刊累计发表文学作品10万字以上。
文学创作四级职务任职资格不实行破格评审。
 
    四、相关要求
    1.申报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文学创作专业的,应当先进行转评。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凡需转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说明转岗原因,经主管部门初审、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报省文学系列副高级专业评委会评审。
    2.凡破格申报副高级文学创作职称的,须经省文学系列副高级专业评委会受理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评审会议进行评审。
    3.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在线办事”栏,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登录注册,并自主选择学习课程。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因故未及时参加学习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补学,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
    4.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初审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6),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专业成果、申报职称系列层次予以公示,并出具公示证明(附件7)。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5.无主管部门人员申报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人社部门或文联审核呈报。
    6.凡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得职称资格的予以取消,将提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7.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地各单位抓紧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除报送纸质版材料外,电子版请发指定邮箱。
    地  址:合肥市芜湖路168号同济大厦504省文联组联处
    联系人:解晓雯
    电  话:0551-62888277
    邮  箱:swlzlc@126.com
 
 
 
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