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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二届签约作家招聘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7-10-16 编辑:ahwl 作者: 来源: 页面功能: 【打印】 【关闭

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二届签约作家招聘方案》的通知

各市文联、企业文联,省直有关单位:
    为繁荣安徽文学事业,培养青年作家,推出优秀作品,安徽文学艺术院、安徽省作家协会决定招聘安徽省第二届签约作家。现将《安徽省第二届签约作家招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07年10月16日

 

 


安徽省第二届签约作家招聘方案

    一、宗旨
    繁荣文学事业,建设和谐文化,重振文学皖军雄风,再创安徽文学辉煌。
    二、签约作家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文学创作能力较强,签约前发表过一定数量和一定质量的文学作品。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2年10月25日后出生);创作成绩较优异的文学人才可适当放宽;第一届签约作家中创作成绩优秀、年龄在40岁(含)以下的仍可报名应聘。
    4、安徽户口。
    三、签约作家构成
    本届签约作家为14-18人。其中:小说作家7—10人;散文、报告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少儿文学、文学批评作家7—8人;签约人数及签约作家构成根据报名情况灵活确定,坚持宁缺勿滥原则;40岁以下签约作家原则上不少于签约作家总数的50%。
    四、签约时间
    本届签约作家聘用期为两年。聘用时间从签约之日起计算。
    五、签约作家待遇
    1、每年享受4000—6000元创作、生活补贴(具体见《协议书》)。
    2、参加专为签约作家组织的各项活动。
    3、优先参加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安徽省作家协会、安徽文学艺术院等组织的各项文学或省内外考察、交流活动。
    4、优先享受安徽文学艺术院、安徽省作家协会提供的各种创作、发表、出版、休假、参加讲习班、参加研讨班等待遇。
    5、对创作成绩突出者实行奖励,每年评选优秀签约作家4—6名,分一等、二等,分别给予2000到8000元奖励;对创作成绩特别突出者,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建议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6、积极推荐创作成绩突出者参加安徽省作家协会或中国作家协会。
    7、签约作家签约期间,人事、组织、工资、医保、住房、福利等关系不变。
    六、签约作家义务
    1、签约作家应钟情文学事业、树立精品意识,积极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有关学习、创作等各项活动。
    2、签约作家应拓展文化视野,坚持文化和思想道德修养的自我培养,遵守招聘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签约作家每年须在国家正式出版物发表(出版)不低于12万字的文学作品,或在全国重点文学出版物发表(出版)不低于8万字的文学作品(重复发表的作品不重复计算字数)。其中诗歌作品:短诗数量原则上每年不低于25首,长诗不限定;文学评论作品:每年发表于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的评论作品原则上不低于5篇,发表于省级及省级以上报纸的不低于20篇。经专家组认定确需两年才能完成的重点作品不以一年时间为考核期限;社会影响较大、较好,或文学界、批评界评价较高的作品不以发表作品的字数为考核标准;获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府、纯文学期刊文学奖项的作品不以发表作品的字数为考核标准。
    4、签约作家发表作品、填写简介、接受采访等,应注明“安徽省文联签约作家”等字样。
    5、签约作家每3个月向招聘单位书面报告一次读书情况和创作情况,并向招聘单位邮寄一次发表本人作品的样刊、样报。
    七、招聘单位服务内容
    1、邀请国内一流作家,或文学批评家、影视及相关大文化学科的学者专家举办专题讲座,扩展签约作家文学、文化视野。
    2、建立与国内名牌文学期刊、出版机构的联络机制,邀请名刊、名社主编或编辑讲课、审稿,为签约作家提供作品发表、出版服务。
    3、每年举办两次签约作家交流会,提供灵感碰撞环境,交流文学创作心得。
    4、积极推荐签约作家的作品参加有关文学评奖。
    5、积极推荐签约作家参加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院、安徽省作家协会、安徽文学艺术院或各文学机构举办的培训、研讨等活动。
    6、为签约作家体验、深入生活、请创作假等要求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方便。
    7、其他相关服务。
    八、招聘实施时间及工作流程
    1、本方案自2007年10月25日起实施。
    2、2007年12月5日报名结束。
    3、2007年12月31日前专家组评审、确定签约作家候选名单;报省文联批准,报省委宣传部备案。
    4、2008年1月20日前召开签约作家签约大会。
    九、解聘
    1、签约作家应坚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不做违背社会公德的事;招聘部门有权通过相关程序,解除违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违法乱纪、违背社会公德的签约作家的聘用合同。
    2、招聘部门有权解聘创作考核不合格的签约作家,有权解聘弄虚作假或剽窃抄袭的签约作家。
    十、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推荐两种方式:
   (1)各市、企业文联或各市、企业文联授权的本市及企业作家协会、省直有关单位、高校及相关文艺研究单位均可推荐。
   (2)个人申请须由4名(含4名)以上省作协会员,或3名(含3名)以上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联名推荐;推荐者中,在当地工作或生活的省作协会员不少于3名,全国作协会员不少于2名。
   2、申报材料包括
   (1)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由申请人如实填写的申请表4份,或由省作协、中国作协会员联名推荐、申请人如实填写的申请表4份;申请表复印均有效。
   (2)申请人主要作品目录4份。
   (3)申请人已发表的主要作品4种(至少2种原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4份。
   (5)3000到4000字的两年创作计划4份(应写明体裁、题材,中短篇小说应有简单故事梗概,长篇小说、长篇传纪作品等应附较详细故事梗概)。
   (6)其他相关材料。
   3、有关要求
   (1)材料可由专人报送;如通过邮局寄达,均应选择特快专递或挂号等安全方式;报送的材料不退还。
   (2)申报时间:2007年12月5日前。通信地址:合肥市芜湖路168号同济大厦6层安徽文学艺术院;邮编:230001;电话:0551—2888249;联系人:刘粹。
   十一、实施单位
   本届签约作家由安徽文学艺术院、安徽省作家协会联合实施。
   十二、修改、解释权
   本方案修改、解释权属安徽文学艺术院、安徽省作家协会。

 

                                     安徽文学艺术院   安徽省作家协会
      

[点击下载文件]安徽省第二届签约作家申请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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